受伤小鸟飞入派出所“求助”,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
2021-06-25 13:37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王卫国 | 点击量:17815         
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王卫国)古诗有云,“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6月24日,珠泉派出所没有飞来小燕子,而是迎来了一位特殊的“客人”后经查实,这位“客人”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很珍贵啊!按照民警的说法,“贵客临门、是个好兆头”。

当日一大早,嘉禾县公安局珠泉派出所民警、辅警像往常一样接待群众、处置各类警情,忙得不亦乐乎。“大家快过来看,有一只鸟,好像是受伤了。”上午9时30分许,民警、辅警在值班室门口发现了一支看起来有点病恹恹黑色小鸟,不认生也不怕人,安安静静地趴在地上不愿离去。为了搞清这种黑色小鸟的“身世”,民警对小鸟进行拍照并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同事咨询,后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核实,这只黑色小鸟是夜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
考虑到夜鹰受伤了需要医治,将其放生显然不太合适,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先用纸箱将它装好后带回了大队安置,并与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取得联系,准备将其移交给对方进行救治。

当日下午,民警将夜鹰移交给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,准备对其先行医治,待其伤愈、身体恢复良好后,再考虑是否放归自然。

近年来,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,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情也屡见不鲜。希望广大群众发现受伤、病弱、受困、迷途的野生动物后及时报告,不能视而不见或私养甚至买卖、捕杀、食用野生动物,共同维护美好的生态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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